合同纠纷侵权工程建筑刑事辩护房产纠纷
王荣贵律师:河北大学法学学士,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创始合伙人。王荣贵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,法律条文运用能力强,对合同法、物权法、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具有较高造诣,刑事法律和行政法综合素质较高,具有独到的法律思维方式,擅于抓住纷繁复杂法律关系的关键切入点。王荣贵律师执业至今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上百起,多起案件曾在《天津市日报》、《每日新报》、《城市快报》、《城市快报》、《今晚报》、《天津工人报》等多家媒体报道。王荣贵律师曾多次做客天津广播电台交通频道《法律帮帮团》栏目,以案说法,为广大听众朋友解惑答疑,并曾受市人社局邀请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授课。王荣贵律师长期参加天津市总工会、静海区总工会法律服务活动,深受广大职工和企业欢迎和认可。王荣贵律师有着颇为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,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,策划多种诉讼方案以及非诉方案供委托人选择,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。成功案例(因篇幅原因,仅选取部分经典案例):专长领域:合同业务、知识产权业务、公司商事业务、侵权业务、劳动争议、房地产和工程业务、行政诉讼、刑事辩护等。执业理念:做事先做人,做事须认真,志在帮助委托人实现法律对公民的承诺,有一线希望便付出百倍努力。合同业务:原告苗某与被告北京某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移民服务合同纠纷,律师代理原告,在双方服务合同未明确约定服务目的的情况下,通过公证证据保全方式保全被告公司官网宣传确定双方合同目的,解除合同退还全部服务费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(本案在)公司商事业务: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,律师代理原告,通过充分举证证明原告系公司实际出资者、实际经营管理者、实际利润享受者,结果是确认原告股东资格。侵权业务:原告宋某某与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、被告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,律师代理被告王某某,在肇事司机逃逸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况下,律师主张该保险公司对该免责条款并未尽到提示义务,从而不能对作为投标人的被告王某某发生效力,法院判决免责条款对投标人被告王某不生效,应当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,为被告减少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。房地产和工程业务:原告王某与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,律师代理原告,在原告王某挂靠的单位下落不明不能主张工程款的情况下,律师建议原告直接以实际施工人名义起诉主张工程款,得到法院的认可,被告公司主动将全部工程款一次性给清。行政诉讼:原告岳某与被告天津市车辆管理所行政许可行政争议,被告车管所强制注销原告合法号牌,在我市实行小客车调控情况下,导致原告不能产生更新指标,律师代理原告,主张被告车管所注销原告车牌违法,结果是被告车管所主动恢复原告车牌。刑事辩护:刘某故意伤害案,经律师积极辩护,法院判决李某缓刑电话:186******;189******邮箱:[email protected]联系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(广开四马路地铁站B、C)格调大厦205室,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。